问题 | 离婚后是否可以修改子女抚养费的约定 |
释义 | 一、离婚后是否可以修改子女抚养费的约定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以改。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按协议数额支付不足以支付抚养支出时,可以调整或追加抚养费支付额度。夫妻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协议达成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合意,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追加抚养费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二、孩子抚养费应支付到何时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法律网提醒您,16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对于离异有孩子的家庭来讲,离婚时肯定是要妥善处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的,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不能因为自己没有得到抚养权就不承担抚养义务,但抚养费标准,每个家庭之间不能相互比较。 三、抚养费支付的起诉有时效限制吗 抚养费没有诉讼时效限制的,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对方可以追偿抚养费,包括起诉的手段,民事纠纷不适于民诉法的诉讼时效,子女可以索要,可以更好的保障抚养子女一方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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