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断绝关系后是否仍需承担赡养义务责任 |
释义 | 一、断绝关系后是否仍需承担赡养义务责任 断绝关系后仍需承担赡养义务责任。自然血亲的父母关系,不能自行断绝,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因收养形成的收养关系,依法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二、哪些情况下子女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 子女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如下: 1.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父亲强奸女儿的,依法丧失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子女可以不用承担赡养费。 2.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未婚或离异成年子女不用承担赡养费。 3.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已婚的成年子女不用承担赡养费。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履行赡养义务支出的赡养费包括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赡养费给付内容如下: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疾病治疗费用; 3.老年人护理费用不能自理的; 4.老年人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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