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询问笔录是否可作为刑事案件证据的依据 |
释义 | 一、行政询问笔录是否可作为刑事案件证据的依据 行政机关的笔录不能直接作刑事证据,行政机关的笔录需要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行政处罚收集证据要求 行政处罚收集证据的总体要求如下: 1.认定的违法事实应当有充分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尽量避免形成孤证。所收集的证据,应运用逻辑推理和环保专业知识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分析判断,确定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排除不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 2.坚持“先取证后决定”的原则,所有证据的收集必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完成; 3.证据的取得应具有合法性,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以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处罚的证据; 4.所有证据应当尽可能是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 5.所有制作的调查笔录等书证应当使用蓝黑色或黑色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书写清楚,尽量做到无涂改、无错别字。 三、行政诉讼怎么写起诉书的 行政诉讼起诉书写法如下: 1.标题。写明行政起诉状。 2.首部。必须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有关情况。原告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地址等情况,由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有管辖的范围,被告栏要写明被告机关或组织的全称、地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3.正文。正文是行政起诉状的核心内容,其具体内容和写法另作论述。 4.尾部。包括附项和落款。要写明起诉人的姓名、日期,在附项中写明本诉状副本份数。 正文的写法正文内容包括三项: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 法律网提醒:事实与理由。这部分要写清楚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事实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起诉状必须写明被告侵犯起诉人合法权益的事实经过、原因及造成的结果,指出行政争议的焦点。如果是经过行政复议后不服提出起诉的,还要写清楚复议行政机关作出复议决定过程和结果。理由是在叙述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分析,论证诉讼请求合理合法。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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