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什么 |
释义 | 一、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什么 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下: 1.每个合伙人均对全部合伙债务负清偿责任,合伙债权人一旦要求全部、部分或个别的合伙人清偿,被要求者即有义务予以清偿; 2.其清偿行为,对其他合伙人也有清偿的效力; 3.若其清偿的债务超过应担份额,则其就超出部分对其他应担合伙人享有追偿权。 二、合伙债务诉讼时效 合伙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网提醒您,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合伙企业债务有哪些 合伙企业的债务包括合伙企业向外部债权人或通过其他合作方式承担的债务,合伙企业成员之间承担的债务以及其他与财务合作有关的债务。 借方义务人:一方义务人有权获得负债人发布的贷款,根据债务约定,义务人应按照规定的期限负责清偿本金和利息,并承担其他合伙企业债务的违约责任; 贷方权利人:指发放贷款者,可以是外部债权人和成员之间的贷款者,贷款人或债权人根据约定有权获得贷款金额及其利息等回报,维护其权利和利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