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权诉讼中被告的具体身份是什么 |
释义 | 一、代位权诉讼中的被告包括什么样的 代位权诉讼中的被告即债务人可能包括下列几种: 1.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2.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3.为共同原告。 4.为证人。 应当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区别不同案情,确立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 二、代位权诉讼程序的流程 法律网提醒您,代位权诉讼程序的流程: 1.首先确定被告人,并准备起诉状。起诉状可以自己书写也可以委托律师代写。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指的是被告住所地或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3.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等,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予以立案。 4.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 三、代位权诉讼费用由谁承担责任 行使代位权的诉讼费由债务人承担。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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