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买卖需提供哪些手续 |
释义 | 一、农村房屋买卖需提供哪些手续 农村房屋买卖需提供以下手续: 1.买卖双方商议好房价签好合同后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村委证明、到房管部门网签后,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 2.双方带着材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 3.双方带着材料到税务部门申请缴纳契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出具契税单,缴纳契税;申请缴纳(或减免)、个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纳税单(免税单)。 4.双方带着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 二、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法院审理期限 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会在三个月内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 三、农村房屋买卖需要的资料有什么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的资料有: 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2.共有权证; 3.买卖契约; 4.税票等,其他的相关证明。 买卖双方要带则会身份证件亲自办登记。委托别人办理的,要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如果允许农村房屋出售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将导致该房屋所在的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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