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赔偿诉讼的时效有何规定 |
释义 |
一、国家赔偿诉讼的时效有何规定 国家赔偿诉讼的时效的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二、国家赔偿申请的书写怎样写 法律网提醒您,国家赔偿申请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赔偿请求人、委托代理人和赔偿义务机关信息; 2.具体内容:赔偿请求人认为本机关有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给其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于某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如下赔偿请求。 3.说明事实根据和理由; 4.结尾:赔偿请求人:某某人。 ![]() 三、国家赔偿立案后多长时间判决 国家赔偿立案后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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