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房屋财产应如何分割 |
释义 | 一、遗嘱房屋财产应如何分割 遗嘱房屋财产的分割方式是:有遗嘱的按其遗嘱办理,进行遗赠的按其遗赠要求办理,没有遗嘱的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遗产房屋须为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无法进行分割的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二、遗嘱公证要什么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三、如何制定合法有效的遗嘱 1.立遗嘱人必须亲笔书写遗嘱的全文。 2.立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必须在遗嘱上亲笔注明年、月、日。 3.立遗嘱人须有立遗嘱能力。 4.遗嘱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6.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7.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8.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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