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者还钱是否涉及法律责任问题 |
释义 | 一、诈骗者还钱是否涉及法律责任问题 诈骗罪还了钱财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根据规定诈骗罪的立案能撤诉吗 法律网提醒,诈骗罪立案后不能随意撤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才能撤诉: 1.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2.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5.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 6.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的; 7.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8.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 三、诈骗罪和金融诈骗罪的区别 1.诈骗行为发生的时空不同。前者只能发生在金融活动中;后者只能发生在金融活动以外。 2.诈骗的方式不同。前者是通过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这一金融道具实施的;后者是使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道具实施的。 3.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金融凭证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后者只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4.犯罪主体不同。前者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后者只能是自然人。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在非金融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其他银行结算凭证实施诈骗,构成犯罪的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反之,金融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构成犯罪的则应当以金融凭证诈骗罪定罪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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