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扭伤工伤认定所需材料清单 |
释义 | 一、扭伤工伤认定所需材料清单 扭伤工伤认定所需材料清单: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工伤认定申请书怎么写 1.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住所地,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 2.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公司,地址。 3.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姓名,任××职务及联系电话。 4.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公司XX时间受伤为工伤。 5.事实与理由:需要详细描述受伤过程及住院治疗情况。 6.最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三、工伤认定申请由谁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时间要求也不同。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职业病鉴定之日起一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八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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