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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祖产的房产是否具有居住权
释义
    一、农村祖产的房产是否具有居住权
    农村祖产房子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同意设立的有居住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二、居住权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
    居住权合同的内容有: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居住权能继承吗
    居住权不能继承。房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一般是不能继承的。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网提醒您,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即“居住权”只能依附于特定的人,伴随具有“居住权”人的终生,随着“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也随之消亡。即“居住权”的人死亡后,并不产生遗留“居住权”这种财产作为遗产继承的可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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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