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建怎么申请行政复议流程 |
释义 | 一、违建怎么申请行政复议流程 违建申请行政复议流程如下: 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4.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单位印章,并书面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5.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二、行政复议申请人需遵守哪些义务 行政复议申请人的义务是如实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并按照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在行政复议期间执行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构认为需要申请人协助调查取证的,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复议决定。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书面审查原则及例外,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三、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哪些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有以下这些: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2.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3.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4.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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