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不肯给孩子抚养费法律上如何解决 |
释义 | 一、男方不肯给孩子抚养费法律上如何解决 1.可以双方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经判决后仍不给的,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六十一条规定,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二、离婚后索要抚养费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法律网提醒您,一般情况下,对方不需要因为不给孩子抚养费的这种行为而承担刑事责任,在对方不给孩子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由于孩子还未成年,所以只能由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替孩子跟对方讨要抚养费,追讨抚养费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 ![]() 三、子女支付抚养费的标准 子女支付抚养费的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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