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违法滞纳金计算开始时间是什么 |
释义 | 一、交通违法滞纳金计算开始时间是什么 驾驶证违章罚款超过15日没交,从第16日开始会有滞纳金的,每日百分三收取,但有上限,是不会超过罚款金额的,如果被电子警察拍到没有开出处罚单就不在这个范围内,需要到交警部门处理违章开出处罚决定书后开15日开始算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二、交通违法滞纳金最高上限 交通违法滞纳金最高不能超过罚款的总额。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违章不去处理的后果: 1.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6天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但是滞纳金不会超过罚款金额本身; 2.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 3.现场单没有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 4.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 5.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季度审和综合审。 三、交通违法滞纳金可以减免吗 交通违法滞纳金不能申请减免。当事人逾期不缴纳行政处罚所决定的罚款的,可以向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申请分期缴纳或者暂缓缴纳,经行政机关批准后可以分期或暂缓缴纳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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