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读国有企业子公司注销清算程序 |
释义 | 一、解读国有企业子公司注销清算程序 子公司注销的流程: 1.成立清算组,展开清算工作;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提出清算方案; 4.清算结束后进行注销登记和登报公示,分别注销公司社保账号、国税、地税、营业执照、公司开户许可证、银行基本户、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二、公司注销商标权如何转让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注销商标权的转让:只要继受人表示接受商标权并向商标局履行转移注册商标手续即可实现商标权的转移。在公司注销前,名下的商标可以选择转让给其他公司或者个体经营者,但要记得留好电子档、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章,以便用作转移证明条件,可以由接受该企业财产的清算组织或部门提出商标转让申请。 三、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可以直接注销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注销是有法定情形的,公司经营异常并不属于公司注销的法定情形之一。因此,公司经营异常是不能申请注销的。通常来说,公司在工商局系统中处于异常状态时,须先向工商局申请解除非正常户和证件失效户,缴纳罚款,比如没有年检,补报年度报告并对外公示,登记公司住址,转成正常企业之后,公司才能继续注销的下步程序,完成纳税清算后办理注销手续。 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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