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详解 |
释义 |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详解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向失业中心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2.失业中心发放《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求职登记表》; 3.填好之后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 4.拿着盖完章的材料去社会保险部门领取。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保险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失业保险由保险机构按什么发放 法律网提醒您,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领取失业保险金流程: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凭离职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 三、离职能领多少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法律网提醒您,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多长时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具体如下: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引用法条: [1]《失业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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