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情况下如何申领失业救济金 |
释义 | 一、一般情况下如何申领失业救济金 申领失业救济金是由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持相关证明,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和登记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失业保险具有哪些特点 失业保险有以下特点:普遍性,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强制性,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互济性,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其他。 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 二是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根据有关规定,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是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 三、申领失业保险需满足哪些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 2.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 3.进行失业登记; 4.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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