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逃出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逃出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2.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3.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协查通报、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协查、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侦破线索; 4.发出协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告时,应当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基本事实、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情况、特征及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 5.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 6.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7.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 8.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后,应当按原范围撤销协查通报,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撤销布控。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原则有哪些 对交通事故进行赔偿时要坚持以下原则: 1.财产赔偿原则; 2.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 3.过失相抵赔偿原则; 4.等价赔偿原则; 5.公平原则; 6.全部赔偿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三、交通事故是否可以起诉处理 交通事故可以诉讼,满足以下条件人民法院就会立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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