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户口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进行处理 |
释义 |
一、离婚后户口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进行处理 离婚后户口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迁回原籍,原户口所在地同意迁回的,就可以迁回婚前原户籍所在地。 2.现籍分户,户口和前夫或前妻分开,单独立户。 3.再婚后再迁,离婚后再婚,需要迁移户口的,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有具体的规定,可以先向迁入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4.不迁出,双方离婚后,户口不一定要迁出,还可以继续保留在现登记处。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离婚迁户口申请书怎么写 离婚迁户口申请书的书写: 1.题目。户口迁移申请书的首行一定要写上题目。 2.称呼。户口迁移申请书要加上具体的公安或派出所。 3.写明个人信息。将个人信息写清楚,包括字、性别和出生年月、身份证、现居地址。 4.写明迁户口的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去写。 5.协商迁户口申请。泄露具体原因之后还要标注自己的户口想要哪里迁移到哪里,地点要具体。然后写上“希望批准”。 6.结尾和称呼。结尾的时候要比较注意,要写上“此致”和“敬礼”,分两行写,最后前面写上日期。 三、离婚后不愿迁移户口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迁走户口的,可以找对方进行协商。目前我国法律对离婚后是否迁移户口未作规定,当事人可以按照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离婚后,对方不将户口迁走的,当事人只能先找对方进行协商,与对方商量后,对方愿意迁出的,可以去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移登记;对方实在不愿意的,可以找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询问情况,看是否可以将对方的户口强制迁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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