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抵押权的行使期限是多长时间 |
释义 | 一、民法典抵押权的行使期限是多长时间 抵押权行使期限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需要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从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会再给予保护。出现了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抵押权的行使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行使抵押权需要法院吗 行使抵押权不需要法院。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之间要行使抵押权的,首先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发生约定的行使抵押权的情形时,按照签订的抵押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人变卖抵押财产取得价款优先受偿,如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也阻碍抵押权人权利行使的,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其强制执行,此时抵押权的行使是需要法院的。 三、抵押权实现的方式有哪些 1.拍卖。抵押权人在债权已界清偿期而债务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时,可以申请法院依照一定的程序拍卖抵押物,就其所得的价金优先受偿; 2.变卖。如果抵押权人不愿意拍卖抵押物的,也不愿意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时,可以通过一般的买卖方式变卖抵押物,并就所得价金优先受偿; 3.折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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