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外执行有没有案底记录 |
释义 | 一、监外执行有没有案底记录 监外执行有案底记录。 监外执行的前提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仍在执行过程中。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已被剥夺生命自由,不存在暂予监外执行的可能。大多数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罪行严重,主观恶性较深,具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如果允许他们暂时执行监,必然会造成不稳定的社会影响,使人民对国家法律失去信心。被判处管制或者单独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属于社会上对其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不需要暂予监外执行。 二、哪些情况下不能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以下情况不能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未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 2.暂予监外执行可能社会危险性的罪犯; 3.自伤自残的罪犯; 4.罪犯严重,民愤很大的罪犯。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三、监外执行的审批需要多久完成 监外执行大概是在15个工作日审批下来。法律网提醒您,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监狱、看守所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原判人民法院和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应当上网公开。不予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将不予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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