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机构可以对轻伤进行鉴定 |
释义 | 一、哪些机构可以对轻伤进行鉴定 轻伤鉴定机构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指派或聘请享有司法鉴定权的法医师或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二、轻伤鉴定流程 1.申请; 2.支付鉴定费; 3.得到通知,并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指定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4.拿鉴定报告。 法律网提醒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 三、轻伤鉴定标准 1.面部软组织创; 2.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3.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Oc㎡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Ocm以上; 4.眶内壁骨折; 5.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6.耳廓创; 7.鼻骨骨折;鼻出血; 8.上颌骨额突骨折; 9.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10.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 11.听器听力损伤。 引用法条: [1]《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一十八条 [2]《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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