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争议诉讼时效有哪些具体情形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争议诉讼时效有哪些具体情形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的具体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而诉讼时效一般为十五日,从当事人收到裁决书之日算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劳动合同争议诉讼费谁承担 劳动合同纠纷诉讼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如果经过诉讼,原告胜诉,则该劳动合同纠纷的诉讼费应当由被告来承担。如果是被告胜诉,则应当由原告来承担; 《劳动法》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三、劳动合同争议诉讼起诉流程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纠纷起诉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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