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玩忽职守与徇私枉法有什么差异 |
释义 | 一、玩忽职守与徇私枉法有什么差异 1.主观故意不同。徇私枉法罪是故意犯罪;玩忽职守罪是过失犯罪。 2.犯罪主体不同。徇私枉法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而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只要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即可。 3.行为方式不同。徇私枉法罪是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而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对于玩忽职守罪应当如何认定 对于玩忽职守罪应当的认定是要看其是否满足犯罪构成要件,玩忽职守罪构成要件为: 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玩忽职守的行为,并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了重大的损失。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三、玩忽职守罪可以判缓刑吗 玩忽职守罪可以判缓刑,但是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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