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遭到强制拆迁需要找谁来解决纠纷 |
释义 | 一、房产遭到强制拆迁需要找谁来解决纠纷 拆迁纠纷可以找拆迁的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强制拆迁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强制拆迁诉讼的时效为六个月。因属于行政诉讼,并不适用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三、实现强制拆迁程序需要满足哪些法律要求 法律网提醒您,实现强制拆迁程序需要满足的法律要求如下: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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