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签协议房子被拆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没签协议房子被拆怎么办理 如果未签补偿协议先拆迁的,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申请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权。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随着本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 二、房屋拆迁协议需要哪些必备条款 房屋拆迁协议需要的必备条款包括如下: 1.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 2.被拆迁房屋的有关情况;包括房屋的座落地点、结构、楼层、面积、质量、间数以及附属设施等; 3.拆迁补偿形式;包括是产权调换还是作价补偿,亦或二者兼而有之; 4.房屋估价;双方当事人在房管部门主持下,根据当地的估价标准进行估价,或者由房管部门勘查估价; 5.拆迁安置办法;一次性安置的,应当规定安置地点和安置用房面积;采取临时安置的,要规定临时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6.拆迁期限; 7.违约责任; 8.当事人认为需要订立的其他条款。 三、房屋拆迁协议可以改名吗 房屋拆迁协议不可以随意改名。如果是名字撰写错误,可以经过对方同意后更正。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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