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名下有车能不能申请公租房 |
释义 | 一、名下有车能不能申请公租房 有车可以申请公租房,但车辆及其他财物总体价值高于公租房申请标准的不予批准申请。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等。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公租房一方怎么退出 公租房另一方退出流程: 1.承租人腾空住房,并向市租赁中心提出退房申请。 2.五个工作日内联系承租人,确定验房时间; 3.市租赁中心派专人与承租人在约定时间共同现场验房;房屋如有属于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丢失或改变原状的情形,承租人需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双方现场对水、电、煤气、太阳能等流量表的读数予以确认,并填写《退房交验单》,同时承租人将钥匙交回。 4.验房后个工作日内,承租人持本人身份证、租赁合同、租赁保证金收据,《退房交验单》,以及水、电、煤气、太阳能热水、有线电视、网络、管理费结清或销户清单(需要由承租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到市租赁中心办理退房手续。如有欠租的,同时需要按规定补交租金。 5.验房10个工作起,承租人不办理退房后续的,租金按照逾期计算,直至全部退房手续办理完毕。 三、公租房合同找不到了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公租房合同丢了可以到当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补办,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承租人身份信息与租赁状况的真实性,核实无误准予办理。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五条 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引用法条: [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2]《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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