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索赔财产起诉书应该包含哪些必要的内容 |
释义 | 一、婚前索赔财产起诉书应该包含哪些必要的内容 婚前索赔财产起诉书应该包含以下必要的内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婚前财产公证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婚前财产公证程序如下: 1.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明等材料; 2.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员进行审查并询问当事人; 4.双方在公证员的见证下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 三、婚前财产的判定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