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是什么意思 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意思是由行政机关经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后,对违章搭建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搭建人拒不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向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结果和被处罚人陈述、申辩等权利。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违章建筑的认定 法律网提醒您,违章建筑的认定如下: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 三、违章建筑拆除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违章建筑拆除不属于行政处罚。拆违不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又可以称为执行性强制措施。根据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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