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征收补偿内容包含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土地征收补偿内容包含哪些内容 征收土地的补偿包括的内容有房屋拆迁的补偿款、临时安置补偿费、因拆迁所遭受损失的补偿费。同时,因为强拆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失也需要进行赔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土地被征收的审批流程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征收土地需要的报批程序有: 1.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 2.进行地籍调查,登记确认地上附着物; 3.拟定“一书四方案”上报审批,发布公告; 4.进行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落实补偿安置资金; 5.实施补偿安置方案,交付土地。 ![]() 三、土地征收补偿款要交税吗 土地征收补偿款是不要交税的。征地补偿款属于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拆迁过程中未产生增值额、土地所有权未发生权属变动,依法属于免税范围。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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