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市房屋拆迁的征收程序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一、城市房屋拆迁的征收程序流程有哪些 1、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2、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3、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4、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5、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城市房屋征收的原则 1、公用征收目的性原则:征收必须出于公共利益需要目的。 2、合法性原则:征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3、公平补偿原则:征收必须实现予以公平补偿 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征收城市房屋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的征收程序流程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总结一下,对于城市房屋拆迁的征收程序,其实从房屋征收部门制定相关的征收计划,再到公布给公众,再到与被征收房屋的人民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再到最后完成拆迁征收,其中一共有五步。每一步,行政部门和被拆迁的公民都应该依法进行。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