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版自由 |
释义 | 公民通过出版物表达自己对国家和社会各种问题的见解的自由。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出版物包括图书、期刊、唱片、字画、录音带、照片等。是言论自由的一种形式,主要是言论借助出版物可以产生更大的社会影响,起着批评或歌颂社会生活和国家生活的作用。由于出版自由是公民表达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意见和要求的重要手段,现代各国宪法都将出版自由作为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之一加以确认。1644年英国密尔顿在《论出版自由》一书中提出了出版自由的主张。美国宪法修正案率先以宪法形式确认公民的出版自由。其后,出版自由相继为各国宪法所确认。由于出版自由对社会和他人产生巨大的影响,因而,大多数国家都通过新闻法、出版法对出版自由作一定的限制。主要方法有预防制和追惩制。预防制,指政府为防止公民滥用出版自由,在出版物出版前由有关国家机关进行干预。根据国家机关干预程度,又分为检查制,许可制、保证金制和报告制。追惩制,指出版物在出版之前,不受政府的干预,自由发行,只是在发行之后如发现有违法情形,则受法律惩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确认公民的出版自由。中国尚未制定专门的出版法,但国务院曾制定管理书刊出版社印刷业发行业暂行条例和期刊登记暂行办法,为公民享受出版自由提供法律保障。同时,国家大力发展出版事业,为公民享受出版自由提供了物质保障。行使出版自由,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和集体的利益以及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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