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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加强国际关系上不使用武力或进行武力威胁原则效力宣言
释义

加强国际关系上不使用武力或进行武力威胁原则效力宣言Declaration on the Enhancement of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Principle of Refraining from the Threat orUse of Force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联合国大会于1987年11月18日通过的宣言。主要内容是:(1)每个国家都有义务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的任何其他方法侵犯任何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2)各国应竭力在互相谅解、信任、尊重和在一切领域内进行合作的基础上建立其国际关系。(3)联合国各主管机关应充分利用《联合国宪章》有关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条款,以期加强在国际关系上不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的原则的效力。(4)本宣言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对《联合国宪章》中关于合法使用武力情形的规定范围有任何扩大或缩小。(5)《宣言》的内容绝不得妨碍被强行剥夺自决、自由和独立权利的人民,特别是在殖民和种族主义政权或其他形式外国统治下的人民行使这一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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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0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