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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加勒比共同体和共同市场
释义

加勒比共同体和共同市场Caribbean Community andCommon Market (CARICOM)

加勒比国家根据1973年《查瓜拉马斯条约》成立的国际经济组织。签订《条约》的原为巴巴多斯、圭亚那、牙买加和特立尼达和多巴哥4国,转年伯利兹、多米尼加、格林纳达、蒙特塞拉特、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安提瓜、圣基茨—尼维斯—安圭拉先后加入,共同体成员国(或地区)增加到12个。共同体的宗旨是:通过建立共同市场实现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合作,努力改变单一经济,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协调成员国的对外政策,发展本地区文教、卫生、科技、社会福利等共同事业。共同体和共同市场的主要机构有:成员国政府首脑会议,是制定政策的最高权力机构;共同市场理事会,是共同市场最主要的机构;共同体秘书处,是常设工作机构;政府首脑会议下设各种部长会议和部长理事会。加勒比共同体自建立以来的主要活动是通过共同市场推进该地区的经济一体化。共同体内部在各成员国间实行免税优惠,从1979年起对外也实行共同税率,这一方面促进了本地区的生产发展和增加了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另一方面也减轻了这些国家经济上的对外依赖,增强了它们与英、美、西欧和其他国家进行贸易谈判的地位。近年来,共同体作为一个整体,不仅与安第斯集团和中美共同市场建立了正式联系,而且还同非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发展中国家与欧洲经济共同体先后签订3个《洛美协定》(参见[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国家集团])。1979年还同加拿大签订了关于贸易、技术、财政、工业合作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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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20:5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