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不来人处理怎么办 |
释义 |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不来人处理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不来人处理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去起诉。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十日内,交警必须出具事故责任鉴定书。如果对方全责,自己拿着责任书、损失清单等资料去法院起诉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起诉、宣判后再不给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可。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供的材料: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 三、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标准怎么计算的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标准计算如下: 1.医疗费,以实际的费用为准; 2.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以及收入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的时间以及护理人员的收入确定; 4.造成残疾的根据残疾程度确定。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