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后土地要如何处理好 |
释义 | 一、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后土地要如何处理好 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后土地处理好的方式是:户口迁出户内仍有亲属的,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全家一起迁出户口的收回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重新分配。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二、解决土地争议的最佳法律方法 解决土地争议的最佳法律方法有: 1.协商。因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法。 三、土地纠纷的情形 1.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案件。 2.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案件。 3.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案件。 4.用地建房影响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案件。 5.未经共同使用人同意,部分共用人擅自使用共用的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案件。 6.未经有关部门确权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因界址不明引起的纠纷案件。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因界址不明引起的纠纷案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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