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时候财产怎么分的 |
释义 | 一、离婚的时候财产怎么分的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由双方协议确定,双方协议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分割,实践中多数是均等分配,但如果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二、离婚财产纠纷的审理期限 离婚财产纠纷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是有特殊情况导致延长了的,就可能会超过六个月;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怎样写 法律网提醒您,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结婚时间、生育子女的时间和个数、离婚原因等; 2.双方同意离婚的明确的意思表示; 3.离婚后,如果有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那么子女随哪一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如何给付,给付多少,另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时间及方式等; 4.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的方式; 5.违反协议的违约责任等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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