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离婚房产分割纠纷开庭后的举证期限 |
释义 | 一、如何确定离婚房产分割纠纷开庭后的举证期限 离婚财产举证时间限制是不得少于十五天。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二、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怎么写 延期举证申请书的内容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1.首部要写明案号及申请法院; 2.正文应当写明申请事项(包括延长时间)以及事实与理由; 3.尾部写明致送法院及日期。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 三、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有哪些 1.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2.刑事诉讼实行无罪推定的原则; 3.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即举证责任由被诉的行政单位承担。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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