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几项内容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几项内容 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内容有: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陪护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 10.住宿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但是具体的赔偿范围和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具体判断。 二、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的区别在哪 1.概念上的区别。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失是指在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 2.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在适用法律上存在差异。 3.法律依据不同。 4.鉴定程序、结论不同。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 三、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 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即患者或患者家属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健康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的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超过诉讼时效的,将丧失其胜诉权。但有特殊情况的经申请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会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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