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对财产分割又想重新分割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协议离婚对财产分割又想重新分割怎么办理 协议离婚后想要重新分割财产的,可以与另一方协商,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去法院起诉。但是如果法院审理后发现原财产分割协议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怎样写 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结婚时间、生育子女的时间和个数、离婚原因等; 2.双方同意离婚的明确的意思表示; 3.离婚后,如果有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那么子女随哪一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如何给付,给付多少,另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时间及方式等; 4.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的方式; 5.违反协议的违约责任等等。 ![]() 三、离婚协议书不给抚养费怎么起诉 离婚协议书不给抚养费的起诉方式是:当事人可以收集对方不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的相关证据,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以被扶养人名义提起诉讼。法律网提示您,法院认定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依法审查、裁判。经依法裁判,即可申请执行,对方仍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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