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工地受伤期间工资怎么算的 |
释义 | 一、在工地受伤期间工资怎么算的 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工伤赔偿纠纷怎么调解 工伤赔偿纠纷的调解程序: 1.当事人口头或书面申请调解,陈述事情经过,提出“主张”并提供相应证据; 2.调解员受理,详细记录当事人所陈述的事情经过,仔细验证当事人所陈述的事实真相及其证据; 3.进行调查取证,约见被申请人,听取被申请人陈述; 4.人民调解员仔细分析情况,制定调解方案,提交人民调解委员会讨论通过; 5.通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人进行调解; 6.调解成功的制定调解协议书,各方签字盖章。 ![]() 三、工伤赔偿协商后还可以申请仲裁吗 法律网提醒您,如果劳动者认为在签订协议书后觉得显失公平,可以在仲裁时效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法定标准,审查双方协议的合法性、合理性,依法裁决企业补足工伤工亡的待遇差额。 当然,如果企业与职工在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后,有证据证明双方均明确知悉伤残程度和法律规定标准,且企业无趁人之危的行为,在此基础上签订的和解协议,经审查在法定标准合理范围内,应当确认其法律效力。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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