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驰名商标受何种保护法律规定 |
释义 |
一、驰名商标受何种保护法律规定 驰名商标受以下保护法律规定: 1.持有人认为其享有的,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相关权利被侵害,可以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2.对于商标申请,有关行政部门认定时,应当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处理; 3.对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申请,禁止使用并不予注册; 4.其他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二、驰名商标认定因素 法律网提醒您,认定驰名商标应考虑的因素有: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 三、驰名商标的保护期限 驰名商标认定后有效期是十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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