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城市土地所有权由谁负责掌握
释义
    一、城市土地所有权由谁负责掌握
    城市土地所有权由国家所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山、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二条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二、土地所有权确权要提交什么资料
    1.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2.城镇地籍调查资料;
    3.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
    4.土地出让合同;
    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
    6.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
    7.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
    8.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
    9.法院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占有还是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长期的还是暂时的等。
    
    三、土地所有权的特性是什么
    土地所有权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的特定性
    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民集体,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
    2.交易的禁止性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3.权属的稳定性
    由于主体的特定性和交易的限制性,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处于高度稳定的状态。除《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的土地实行征用”以外,土地所有权的归属状态不能改变。
    4.权能的分离性
    土地所有权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是一种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二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7: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