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视角下的非法同居标准 |
释义 | 一、法律视角下的非法同居标准 非法同居的认定标准如下: 1.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2.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典型的同居关系。 3.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4.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二、非法同居的财产的界定是如何的 非法同居的财产的界定是如下的: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共有财产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共享所有权(可能是等额或者不等额)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 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非法同居 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2.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 3.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4.手机短信。法律网提醒您,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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