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独资企业对外担保由哪个决议决定的 |
释义 |
一、国有独资企业对外担保由哪个决议决定的 国有独资企业对外担保由股东会决议决定的,并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国有独资公司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权力。所以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有独资企业可以对外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二、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区别 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区别如下: 1.法律依据不同。国有独资企业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管理体系不同。国有独资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 3.治理结构不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一般的国有企业董事会则由同级政府派出。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 三、国有独资公司能增资扩股吗 国有独资公司能增资扩股的。根据增资扩股比例,超过50%、改变国有控股比例的,应经国资委审批,经董事会制定增资扩股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国资委可以派代表在股东会议上表决。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章第四节的相关规定,设立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国家工商局的规定,申请人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国务院或者人民政府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部门的证明。省级以下人民政府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应按国务院规定执行。在国务院未作规定前,可暂按省人民政府规定办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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