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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确认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必备技巧
释义
    一、确认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必备技巧
    确认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必备技巧为:
    1.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规定,进行商业贿赂;
    2.对在网上提供的产品进行不符合产品本身质量的虚假宣传;
    3.对他人的产品污蔑、诋毁;
    4.抄袭他人的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
    法律网提醒您,针对不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设置了不同的行政处罚,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三、不正当竞争怎么举证
    不正当竞争的举证方式有提交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簿、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以及银行账户的相关信息等。不正当竞争属于违法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
    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二)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提供与被调查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查询、复制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簿、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四)查封、扣押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
    (五)查询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应当向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采取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措施,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
    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应当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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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1: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