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不成立的后果法条 |
释义 | 一、合同不成立的后果法条 合同不成立的后果并没有具体的法条,不过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知,合同不成立的,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网提醒您注意如下事项: 1.当事人所承担的责任不应超过合同履行利益。 2.财产返还时,要充分考虑财产增值或者贬值的因素。 3.折价时,应当以当事人交易时约定的价款为基础,同时考虑当事人在标的物灭失或者转售时的获益情况综合确定补偿标准。 二、合同不成立的原因 合同不成立可能是处于下列原因: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合同成立本质上是指合同各方就合同的标的、价格、规格、质量等核心要素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即不成立。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 三、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联系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联系在于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前提,合同不成立就无所谓生效。但是要注意的是,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就是说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在同一时间; 2.合同成立后永远不生效,即无效合同; 3.合同成立后处理效力待定状态,是否生效要看合成立时缺乏的生效要件后来能否得到补正; 4.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生效时间视所附期限何 4.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完成了应当办理的批准、登记手续后地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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