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托马斯·霍布斯 |
释义 | 1588~1679Thomas Hobbes英国著名哲学家,近代资产阶级自然法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生于英国南部维斯堡镇一牧师家庭,因家庭贫寒靠友人资助求学。15岁考入牛津大学中文系。大学毕业后曾做过查理二世的家庭教师。托马斯·霍布斯是一位杰出的思想家。他学识渊博,在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都有相当造诣。他在诉讼问题上认为,同一罪行以国家名义起诉时就称为公罪,以私人名义起诉时就称为私罪,与其相对应而提出的诉讼称为公诉或自诉。为更好地执行法律,他认为需要有德才兼备的法官及陪审法官,在执行法律时应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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