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医疗过错的区别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医疗过错的区别 医疗事故医疗过错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上的区别。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 2.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在适用法律上存在差异,从而在鉴定、赔偿数额等存在明显不同。 二、医疗事故医院不赔偿怎么办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网提醒您,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是指案件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 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等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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