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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了解遗嘱公证的必要程序
释义
    一、了解遗嘱公证的必要程序
    公证遗嘱应当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办理的手续为:
    1.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公证机构进行审查。
    3.审查通过后,就予以公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遗嘱公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遗嘱公证后,从出具公证书起具有效力。我国法律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三、进行遗嘱公证时需要提交哪些证明和材料
    进行遗嘱公证时需要提交下列证明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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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07:34